冠名權
從2025年5月起,德國命名法將會改變:這意味著孩子也將被允許擁有雙名。司法部的計畫還說了什麼...
簡而言之,最重要的是:
新命名法於 2025 年 5 月 1 日生效,為選擇名稱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。將來,配偶雙方可以決定共同的雙名。此前,這僅保留給一位合作夥伴。此外,無論父母本身是否有雙姓,孩子將來都可以從父母雙方的姓氏中獲得雙姓。但為了避免名稱過長,雙名稱中單名稱的數量限制為兩個。
現行法律「像煤爐一樣靈活、具體、現代。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是改變命名法的時候了,」我們最近辭職的司法部長博士說。 Marco Buschmann(自民黨)宣布並在2023年提出相應的立法提案。現在計劃的調整將使更改名字或姓氏變得更加容易,也為未來出生的孩子提供了變化。命名法改革的要點以《民法典》(BGB)為基礎。計劃於 2025 年 5 月生效。只需支付少量費用,您就可以在登記處聲明您的姓名願望,如果您的家庭情況發生變化,例如結婚、離婚、收養等,您可以更改您的姓名。所謂的公開姓名變更,即因家庭關係變化而不需要的變更,仍然像以前一樣困難且昂貴。
新的命名法除其他外還規定了以下內容
- 不再是雙名的強制連字符:因此,姓氏應該能夠帶有或不帶有雙連字符 - 無論是已婚夫婦還是孩子。
- 到目前為止,只有一位配偶能夠決定雙名。根據新法律,兩人都應該被允許擁有這個雙重名字。
- 因此,孩子們也會以這個雙重名字作為姓氏。但他們也可以獨立於父母佩戴它。
- 名字仍然不能超過兩個。
- 但是:未來,未婚夫婦也應該有機會為孩子取雙名。
- 綠黨提出的一項網格劃分法律草案中沒有包括姓氏的合併。在歐洲國家很常見:兩個姓氏變成一個新姓氏。例如,安格拉·默克爾(Angela Merkel)和約阿希姆·紹爾(Joachim Sauer)可以被稱為莫爾先生和夫人…
- 每個人保留姓氏的選項應該仍然存在。然後必須澄清孩子們將使用哪個姓氏。
- 當然,也有可能所有家庭成員都有一個共同的姓氏(如果父母已婚)。
- 對於離婚婚姻中的未成年子女,姓名方面的情況應簡化:如果孩子與非婚姓的父母同住,孩子將來更容易改姓:那麼孩子可以,如果與它一起生活的父母返回到它的出生名字,也將收到這個名字。或從中得到一個雙重名字和結婚後的名字(按任何順序)。
- 拼湊家庭:如果父母一方使用新伴侶的名字,第一次婚姻的孩子也可以使用這個名字。
- 結婚和離婚:將來,孩子總是有機會相應地更改名字。孩子可以更改姓名,無需相應家長的同意。要採用父母的名字,必須得到父母的同意(除非他們已經過世)。
- 如果兩個有監護權的父母無法就孩子的姓氏達成一致,孩子會得到一個由父母姓名按字母順序排列的雙重名字。
順便說一句,直到1991年,從純粹的法律角度來看,只有丈夫可以選擇同姓。那些日子可能已經過去了,但直到今天,德國人實際上更喜歡隨夫姓:根據德國語言協會的一項研究,只有 6% 的婚姻選擇隨妻子的姓氏。研究中接受調查的男性將其描述為大多具有傳統背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