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兒童在下弗蘭肯行政區的一個偏遠馬場被殺。三十多年後,維爾茨堡地區法院做出了判決。
簡而言之,最重要的事情
31年後現已對 13 歲的薩賓做出判決。
現年48歲的男子因未成年刑法被定罪被判處六年半。
1993年薩賓暴死後來在一個糞坑被發現。
一名 13 歲女孩在下弗蘭肯地區被暴力殺害 31 年多後,維爾茨堡地區法院對她的兇手判處青少年刑期。分庭認為,已證明當時 17 歲的男子殺害了學生薩賓。現年 48 歲的他被判處六年半青少年刑期。該男子在審判期間沒有對犯罪行為發表評論。但據他的辯護律師稱,他並不想殺死薩賓。這尚未具有法律約束力。
受害人衣物上有DNA痕跡
1993 年 12 月 15 日,薩賓在卡爾施塔特-維森費爾德(美因-施佩薩爾特區)的一個馬厩中被勒死幾分鐘並遭受性虐待。她的屍體被丟進一個糞坑里,並在案發兩天後被發現。
檢察官承認謀殺罪,並要求判處這名 48 歲的青少年九年徒刑。聯合檢察官也認為謀殺已得到證實。據檢察官稱,在犯罪現場發現了德國人的 DNA 痕跡,例如在女孩的牛仔褲、內褲和護墊的內部 -包括精子。
辯方要求無罪釋放,因為在他們看來,並不確定他們的當事人對薩賓的死亡負有責任。
謀殺罪沒有時效限制
人們熱切地等待著判決結果,因為案發多年後,除了謀殺之外的所有罪行都已經過了法定時效。分庭認為,如果無法證明德國人犯下殺人罪,或根據既定事實,他沒有犯下刑事罪,他就會被無罪釋放。
如果法庭假設被告...犯了罪,但不是謀殺,也可以無罪釋放。如果是其他假定犯罪,例如過失殺人,也可能因時效而停止訴訟。